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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互联网网站会员服务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互联网网站会员服务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互联网网站会员(以下简称“会员”)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就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互联网网站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条 会员释义

会员是指在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完成注册的客户。会员既享受中国建设银行网站面向全体客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又享受中国建设银行网站面向会员提供的专属服务。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两类。

在办理会员注册、登录程序或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时,当事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会员注册或使用网站服务的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不符合上述约定,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当事人不停止注册程序或不停止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的,建设银行有权终止其注册程序及网站服务。

 

第二条 会员注册

一、个人会员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注册加入,客户自行设置会员用户名、登录密码,提交个人相关资料,同意遵守本会员服务协议,即可完成注册。通过身份认证等设置后,个人会员可以享受更多增值服务。

二、企业会员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注册加入,企业客户通过设置会员用户名、登录密码,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同意遵守本会员服务协议,即可完成注册。通过身份认证等设置后,企业会员可以享受更多增值服务。

三、会员注册时须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会员资料,自行设定会员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会员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如建设银行有合理理由怀疑会员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或者未及时更新,建设银行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会员服务,会员有权提出异议。

四、会员注册的会员用户名应避免与电子银行登录昵称一致;登录密码应避免与电子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及银行账号查询密码、支付密码一致。

第三条 会员登录

一、会员可利用会员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登录密码)等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

二、凡使用会员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所进行的所有操作及言论均视为会员本人的行为,会员应当对利用其会员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等身份识别信息所进行的操作行为及言论承担全部责任。

三、会员应当妥善保管会员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与会员身份识别相关的产品或设备,对于因上述会员身份识别信息泄露或相关产品、设备遗失所致的会员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关身份识别信息因任何原因受到潜在或现实危险时,会员应该立即和建设银行取得联系,在建设银行采取行动前,建设银行对因此所致的会员损失不负相关责任。

四、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用户名及登录密码等),会员违反该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因此给建设银行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四条 会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可享受信息发布、信息定制等服务。身份认证后,可享受更多服务。

二、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还可享受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提供的相关会员服务,身份认证后,可享受更多服务。

三、个人会员一经注册,其注册和登录信息就可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所有提供个人会员服务的平台中通行使用,无需再次分别注册。

四、会员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国际惯例。在建设银行有合理理由怀疑会员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建设银行有权不事先通知而暂停或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有权提出异议。

五、会员不得对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会员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时,禁止从事以下行为,中国建设银行网站的系统记录可作为会员实施该行为的证据:

1.传送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煽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或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等(下同);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资料;

3.将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侮辱、粗俗、猥亵、诽谤、淫秽、种族歧视或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资料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5.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6.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所传送;

7.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8.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9.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0.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等资料,加以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1.干扰或破坏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或与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网络使用的规定;

12.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13.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七、因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国际惯例或本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而给建设银行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同意赔偿因此而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预期利益、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违约金等。

八、会员在享受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建设银行不定期通过网点、网站等渠道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等的要求,并接受建设银行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外呼、邮件、信函等方式传递的业务通知及金融信息服务。

九、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上发布、上传信息、发出申请时保证其符合中国建设银行网站要求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由会员承担。建设银行因会员发布的信息而遭到第三方投诉、索赔甚至起诉的,会员须承担建设银行全部损失。

十、会员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所获得的信息仅供参考,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该信息;且根据此信息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文件,否则建设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建设银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建设银行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

二、建设银行对自身发布的公告信息真实性负责。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所发布的任何信息,均有可能被任何本网站的访问者浏览,也可能被错误使用。本网站对此将不予承担相关责任。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中上传、粘贴或传送的内容仅代表会员本人观点,与建设银行的立场无关,建设银行不保证该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会员应对其发布的全部内容负全部责任。因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中粘贴或传送内容而导致任何损失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由该会员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意赔偿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及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建设银行对服务中涉及的会员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正常保存使用外在下述情况下披露会员资料和信息(电子凭证和交易记录、服务热线的电话录音等),建设银行均得免责:

1.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的要求;

4.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会员、公众及/或建设银行的合法权益;

5.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四、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有权(但无义务)拒绝、删除或转移存储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中发布的任何内容,且不对因此产生的会员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五、建设银行有权对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中发布的内容进行保存、修改、改编、汇编、出版、翻译或依法披露。建设银行采取上述行为均不需通知,并且对会员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建设银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发生此种情况时建设银行仅需提前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会员即可。

七、对于会员就相关业务规则的咨询,建设银行应及时予以解答或向其提供查询渠道。

八、建设银行有权按照公布的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向会员收取相关费用(如果有)。已收取的费用在该服务渠道终止、本协议变更或终止等情形下均不予以退还。

九、建设银行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建设银行网点、网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会员明示。建设银行亦对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通过上述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会员明示。建设银行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会员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十、如会员为个人客户的,在建设银行为会员办理本协议项下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会员同意并授权建设银行收集、存储会员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会员同意并授权建设银行可将上述信息用于业务办理、交易服务及互动服务,会员同意并授权建设银行向建设银行集团成员(包括建设银行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机构及其他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建设银行获取的会员个人信息。上述信息的范围包括会员的申请类信息、预约类信息、交易类信息及互动交互类信息。

对于会员同意建设银行处理的个人信息,建设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会员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接收信息的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建设银行的业务需要使用会员个人信息,建设银行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会员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第六条 免责声明

一、建设银行对利用会员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建设银行电子银行身份认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以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建设银行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适合会员的使用要求;

2、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会员同意建设银行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建设银行对会员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3、会员经由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资料符合会员的期望;

三、会员由于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除建设银行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建设银行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四、会员经由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与第三方进行通讯联系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属于会员与第三方之间的行为,对于与前述第三方交易发生之纠纷和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会员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所获得的有关公司商情、股票评析、投资方向、房源信息等第三方信息,建设银行不负责检查或评估任何该等第三方材料、产品、服务或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并且,建设银行对这些资料的正确性、适用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均不承担相关责任。基于上述信息,会员所进行的交易或投资决定,由会员承担后果和责任。

六、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禁令、供电等客观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的,建设银行将视情况给予会员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建设银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站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任何由于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建设银行网站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责任建设银行不予承担。

第七条 知识产权

一、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字、图表、音频、视频和/或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包含的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界面实际、数据和程序、代码、文档)等信息或材料均受著作权法、商标法和/或其它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信息或材料,但出于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目的而使用的除外。

二、会员对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其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对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修改、出租、租赁、出借、出售、分发、复制、创作衍生品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

三、本协议未授予会员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任何商标、服务标记、标识、域名和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的权利。

四、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未经相关权利人之事先书面同意,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上传、发布、修改、传播或复制任何受著作权保护的材料、商标或属于其他人的专有信息。

五、会员同意,对于其上传到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注册页面下方的“同意”、“提交”按钮等方式)本协议后,即成为会员,本协议即在会员和建设银行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本服务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

会员确认: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建设银行已应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二、建设银行有权规定并修改、新增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项目和功能,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变更、修改或者新增的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的任何功能(包括新产品),均适用本协议。建设银行保留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告知会员的权利,若会员不同意相关服务变更或新增,应自行停止使用相关网站服务。

三、如果建设银行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员违背了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建设银行有终止向其提供服务的权利,会员有权提出异议。会员应当对建设银行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所支付的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建设银行同时保留采取依法享有的其他救济措施。

四、建设银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收费项目或标准、本协议和业务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会员,如有需要,建设银行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会员有权在建设银行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果会员不愿接受建设银行公告内容,应在建设银行公告施行后自行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使用相关服务,视为会员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会员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会员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建设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

五、本协议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等原因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协议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由建设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协议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反本协议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

二、若第三方提供的委托中介服务为有偿服务,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请咨询第三方。

三、建设银行不介入会员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纠纷,但可在合理范围内协助会员查明情况。

特别提示:如客户对建设银行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会员承诺:本人(单位)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建设银行已应本人(单位)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单位)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服务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服务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第一章 术语及释义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会员:指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网站通过必要的注册程序后即成为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

建设银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善融商务:指建设银行善融商务,该平台是建设银行在电子商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的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信息等服务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mall.ccb.combuy.ccb.com

善融商务服务:指建设银行通过善融商务为会员所提供的服务。

商城账户:是指客户通过善融商务或建设银行营业机构申请开通,并关联客户指定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善融商务电子商务交易结算的虚拟账户,具备收款、向会员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划款,及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城账户间的支付结算等功能。

商城账户服务:指依托建设银行的结算网络、支付渠道和信用优势,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及资金监管等服务。建设银行提供的商城账户主要功能包括:开通(签约)、入金(充值)、出金(提现)、直接支付、担保支付、资金管理、账户查询等。

 

第二章 协议的组成及签署

第二条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建设银行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修改)的有关善融商务的各类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建设银行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与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有关的一切服务、交易及非交易活动均受本协议约束。

上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或告知会员的规则:通过善融商务或其他渠道发布公告、通知、声明;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说明;发送给会员的信息(通过向会员预留手机发送短信或通过电话语音形式发送)等。

第三条 会员确认:在注册或使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服务之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建设银行已应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第四条 在办理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注册程序或使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服务时,当事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会员注册或使用善融商务服务的条件(简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不符合上述约定,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服务,当事人不停止注册程序或不停止使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服务的,建设银行有权终止其注册程序及善融商务服务。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注册页面下方的“同意以上服务条款并提交注册”按钮等方式)本协议后,即成为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本协议即在会员和建设银行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会员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会员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服务。

第六条 建设银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涉及会员权利义务变更的,将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会员,如有需要,建设银行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会员有权在建设银行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果会员不愿接受建设银行公告内容,应在建设银行公告施行前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会员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会员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会员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会员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建设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

 

第三章 会员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第七条 会员在注册会员时应自行设定用户名和密码,会员有义务在注册与申请开通商城账户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及相关注册资料,保证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持续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同意建设银行通过必要方式对其身份和资质进行审核。会员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会员有义务及时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第八条 因会员的信息或其他注册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失效或违法而导致建设银行无法提供商城服务或提供商城服务时发生任何错误,会员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会员承担,因此给建设银行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 会员设置的登录名称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会员连续12个月未使用会员的登录名称和密码登录建设银行善融商务,建设银行有权终止向会员提供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服务,注销会员的账户。账户注销后,相应的登录名称将开放给任意用户注册登记使用。

第十条 会员通过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所在网站注册为会员以后,有权使用自己的会员登录名称及密码登录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名称及密码,避免以不安全的方式或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使用密码,切勿将密码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他人,或以易被他人发现、获得、盗用的方式保管。会员应对使用其登录名称以及密码而从事的一切交易或非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用户及密码)、商城账户,会员违反该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责任,因此给建设银行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会员办理善融商务业务应直接登录善融商务所在网站,而不应通过未经建设银行认可的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第十三条 会员承诺其在使用善融商务服务时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银行相关规则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会员应对其在善融商务或善融商务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全部信息内容负责。因会员在善融商务或善融商务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信息内容而导致建设银行或其他第三方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该会员应承担责任,并应赔偿建设银行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 在使用本服务时,若会员或会员的交易对手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建设银行有权不予提供相关服务,且建设银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会员的原因导致建设银行或第三方损失的,建设银行保留追索的权利,同时会员应当承担建设银行合理的追索费用。

第十五条 因会员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会员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商城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交易失败,商城账户内资金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而导致交易失败,会员发送的交易指令错误或不完整。

第十六条 在建设银行为会员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会员同意并授权建设银行向建设银行集团成员(包括建设银行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机构及其他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建设银行获取的会员个人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个人信息。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建设银行的业务需要使用会员个人信息。建设银行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会员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会员还同意建设银行从上述第三方获取会员在注册、使用第三方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第十七条 会员对于其发布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所在网站的各类信息(但不包括会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其派生的知识产权等,均授予建设银行善融商务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建设银行有权对之以电子或书面等方式进行使用、复制、发行、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第十八条 会员不得使用与善融商务正常业务无关的任何软硬件装置干预或试图干预善融商务的正常运作或正在善融商务进行的任何交易。

第十九条 会员不得对善融商务上的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建设银行授权的情况下,复制在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第二十条 建设银行将通过善融商务或其他适当渠道发布有关善融商务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会员应当经常浏览善融商务发布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以了解善融商务各类政策、规则、事项的变化。建设银行不再单独或个别地通知会员前述信息。但会员仍应及时更新个人通讯或联系方式,因会员未及时更新而导致通知不到、权利丧失、服务中断或终止等不利后果由会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善融商务的相关规则。

第二十二条 注册成为善融商务会员,同时也成为建设银行网站会员,可享受建设银行网站提供的会员服务,但应同时遵守有关建设银行网站会员服务的各类约定。

 

第四章 建设银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建设银行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禁令、供电等客观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的,建设银行将视情况给予会员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建设银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站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任何由于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建设银行网站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责任建设银行不予承担。

第二十四条 建设银行有权依据其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客户所申请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资格申请、融资申请、一次性支付申请、分期支付申请等)。

第二十五条 会员的登录名、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会员应立即通知建设银行。

第二十六条 建设银行对自身发布的公告信息真实性负责。善融商务会员信息以及会员的产品/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服务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等)均由会员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建设银行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建设银行对服务中涉及的会员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在下述情况下披露会员资料,建设银行均得免责:

1.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事先获得会员的明确授权或应允;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悉;

6.为维护建设银行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对于会员在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上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违反会员所做承诺或约定义务、违反善融商务规则等)或其它任何建设银行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建设银行有权采取删除或屏蔽会员发布的信息、限制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解除协议、列入黑名单、网站公示、警告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会员有权提出异议。

第二十九条 建设银行有权对会员的账户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账户资料或交易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有权向会员发出询问的通知,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会员改正或依据本协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条 建设银行有权自主排列会员在页面的展示位置。

第三十一条善融商务仅作为会员物色交易对象,就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的服务的平台。会员应自行判断交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商品或服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交易合同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对交易各方发生的争议,建设银行有权依据争议任何一方的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交系统记录作为证据。

第三十三条会员同意建设银行在会员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与善融商务交易相关的有关信息。

第三十四条会员同意,建设银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发生此种情况时建设银行仅需提前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会员即可。

第三十五条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善融商务的相关规则。

 

第五章 商城账户的使用

第三十六条 客户注册成为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即可根据善融商务页面操作提示选择开通或不开通商城账户服务(通过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开通商城账户服务的,应进行商城账户激活)。选择开通商城账户服务的会员除应遵守本协议其他章及条款的约定外,还须遵守本章有关商城账户使用的特殊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会员开通商城账户以后,有权使用其商城账户的支付等功能。会员使用其商城账户进行支付等账务性交易时,应当根据开通时设定的交易限额使用对应的安全工具进行交易确认。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安全工具,避免以不安全的方式或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使用密码及安全工具,切勿将安全工具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他人或借给他人,或以容易被他人发现、获得、盗用的方式保管。会员应对使用其安全工具而从事的一切交易或非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在会员申请开通商城账户时,会员同意建设银行通过必要方式对其身份和资质进行审核,并授权建设银行通过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或其它使用商城账户作为其支付工具的网站获取关于会员使用商城账户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商城账户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赠与、继承(账户中的资金除外)。在会员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会员应将该账户下所有可用款项转出并向建设银行申请注销该账户。

第四十条 会员使用商城账户服务,即视同授权建设银行代理会员在会员本人及会员指定人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支付款项给会员指定人,或代收取会员指定的款项。

第四十一条 会员在善融商务或其它可使用商城账户服务的网站上通过商城用户名及密码及(或)数字证书(或动态口令)身份验证后,同时依照本服务预设流程即可进行相关交易操作。会员向建设银行发出的操作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且成为建设银行代理会员支付或收取款项的唯一指令。

第四十二条 会员使用商城账户登录支持商城账户服务的网站或进行交易时,会员即授权建设银行将会员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披露给会员登录的网站或交易对手,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真实名称、联系方式、信用状况、商城账户。

第四十三条 会员不得将商城账户服务用于非法活动或未经建设银行许可的其它用途。

第四十四条 商城账户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暂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汇兑业务。

第四十五条 建设银行提供的商城账户主要功能包括:开通(签约)、入金(充值)、出金(提现)、直接支付、担保支付、资金管理等。以下对各项主要功能做了概括介绍,具体服务规则及细节以建设银行公布的商城账户服务规则及建设银行善融商务操作提示为准。

(一)开通(签约):会员可通过网上提交身份及银行账户信息向建设银行申请验证后开通商城账户,亦可通过建设银行网点提交开户资料开通商城账户。

(二)商城账户入金(充值):会员可通过建设银行及其它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网上支付的形式将资金划转至商城账户。

(三)商城账户出金(提现):商城账户仅允许将账户中可用金额划转至会员所绑定的银行账户中。

(四)直接支付:会员可通过商城账户可用余额进行支付,亦可通过建设银行及他行银行账户以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会员购买部分特定商品,需按交易约定将货款转入会员商城账户并执行付款操作后,货款直接转入交易对手的商城账户中,完成交易。

(五)担保支付:会员可通过商城账户可用余额进行支付,亦可通过建设银行及他行账户以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会员将货款转入会员商城账户,由建设银行系统将货款监管在会员商城账户中,待会员确认收货后,由建设银行系统将货款转入会员交易对手的商城账户中,完成交易。若货款转入会员商城账户15个工作日后会员既未确认收货又未提出其他异议的,建设银行系统会将货款转入会员交易对手的商城账户中,完成交易。货款监管期间发生纠纷时,由建设银行根据会员与交易对手的协商、仲裁、判决结果处理所涉及的担保资金。

(六)资金管理:建设银行对会员商城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对善融商务买家的商城账户资金分为可用资金和交易担保资金,其中可用资金如无特殊规定可用于新的交易或出金,担保支付中的资金仅能用于担保支付所指定的交易。对善融商务卖家的商城账户资金分为可用资金、交易担保资金和商户备用金,其中可用资金如无特殊规定可用于新的交易或出金,担保支付中的资金仅能用于交易担保支付所指定的交易,商户备用金用于为善融商务交易提供平台诚信保障以及为个人贷款业务商户贴息模式提供利息保障。

(七)查询:建设银行将对会员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会员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会员的商城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会员认为记录有误的,建设银行将向会员提供建设银行已按照会员的指示收付款的记录。

(八)商户备用金:商户备用金是指商户预先向善融商务缴存的保障资金,该类资金由建设银行监管、非经建设银行同意不得动用。在符合协议约定或善融商务规则的情况下,建设银行同时有权从会员的商户备用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第四十六条为保障会员资金安全,建设银行有权对建设银行认为可疑、异常或高风险的商城账户交易行为采取阻断或中止措施,对于阻断或中止的交易,会员有义务按照建设银行提供的提示,协助建设银行核实有关身份及交易情况。

第四十七条 由于资金划转存在时间差及受第三方清算系统限制,建设银行不保证跨行入金、出金时资金实时到账,会员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建设银行做出任何赔偿。

第四十八条 会员绑定的出金账户开户行不为建设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会员发出出金指令时,建设银行可根据现行银行间跨行转账手续费标准在会员商城账户中进行相应扣收。

第四十九条 因账户冻结等原因导致商城账户状态不正常的,相关商城账户服务亦相应中止。商城账户销户的,该账户相关的商城账户服务相应终止。

第五十条 会员变更或终止商城账户服务,须根据建设银行相关业务规定通过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善融商务网站办理。会员申请终止商城账户服务的,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会员无任何未完成的善融商务或商城账户交易;(2)会员与建设银行或其他第三方间无任何未解决的有关善融商务或商城账户的纠纷;(3)会员与建设银行或其他第三方间无任何与善融商务或商城账户有关的未履行债务或义务。

第六章 收费

第五十一条会员因交易或使用善融商务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费用全部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建设银行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建设银行网点、网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会员明示。建设银行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会员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第五十三条 建设银行有权向会员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建设银行还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收费项目或标准进行制订及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会员,如有需要,建设银行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会员有权在建设银行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果会员不愿接受公告内容,应在公告施行前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会员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会员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会员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会员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建设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

第五十四条当会员为建设银行善融商务商户时,建设银行根据与会员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企业商城商户合作服务协议》或《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中的收费条款,在会员的商城账户中扣收相应费用。

第五十五条在没有其他特殊说明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交易规则等善融商务规则或会员签署的协议,建设银行有权从会员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商城账户或其他结算账户)中自动扣除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建行银行公示的服务价目表为准。

 

第七章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第五十六条 建设银行仅负责按"当时现状""当时可得到"的状态向会员提供善融商务服务。除非建设银行另行以书面方式明确无误的作出承诺,否则建设银行对善融商务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善融商务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建设银行也不对善融商务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第五十七条 会员了解善融商务上的信息系会员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善融商务仅作为会员获取产品或服务信息、物色交易对象、就产品/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但建设银行无法控制交易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会员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产品/服务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第五十八条 除非建设银行明确予以承诺,建设银行不对会员之间的交易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介入会员通过善融商务进行交易而产生的纠纷,因通过善融商务进行交易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五十九条 买方会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银行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提供卖方会员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第六十条 会员自善融商务及善融商务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均不构成建设银行对本服务的保证。对会员因使用上述建议或资讯而产生的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十一条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建设银行有合理的理由认为会员及具体交易行为或事项可能存在违法或违约情形,否则,建设银行没有义务对所有会员的注册数据、产品(服务)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第六十二条 会员了解并同意,建设银行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会员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建设银行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使用或未能使用善融商务服务。

2.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会员的账户或更改会员的数据。

3. 通过善融商务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 会员对善融商务服务的误解。

5. 对于建设银行网站提供的与其它互联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会员可能会因此连结至其它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资源,但该类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资源均由各经营者自行负责,不属于建设银行控制及负责范围之内,会员因使用或依赖该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物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十三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建设银行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该会员收取的该年度服务费用总额。

 

第八章 服务终止

第六十四条 经建设银行审核认为会员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和本协议的,建设银行有权终止对会员的服务。

 

第九章 争议解决

第六十五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第六十六条 会员和善融商务之间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向建设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但若会员同时还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企业商城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商户合作服务协议》或《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专业市场合作服务协议》,会员和善融商务之间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照会员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企业商城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商户合作服务协议》或《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专业市场合作服务协议》争议解决条款执行。